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财税法文件的相关精神,安徽太平公司对企业重点群体就业情况依法进行信息采集,并按照相关程序上报税务机关,年可实现企业增值税减免10万余元,连续三年可减免30余万元税额。
重点群体是指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信息采集显示,安徽太平公司共吸纳退役士兵就业9人、2019年应届大学生就业2人。根据规定吸收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每人每年可减免企业增值税9000元,吸收应届大学毕业生每人每年可减免企业增值税7800元,以上两项可享受3年减免期。年可为企业减免增值税10万余元,3年可减免增值税30余万元。(李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