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21年1月8日,濉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张队长一行,对太平公司民爆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在公司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张队长一行首先对公司民爆物品出入库及有关台帐进行检查,通过监控查看炸药前后门,并对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安全员、内保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询问,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意识;二是要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24小时专人看管,做到防范到位,措施齐全,严格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认真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抓好相关人员管理培训工作;三是发现间题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保障安全使用、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