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办公室发布建立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巩固取缔地条钢工作成果,防止地条钢制售行为“死灰复燃”。
通知明确,各市、县(市、区)政府对本地打击取缔“地条钢”、防止地条钢制售行为“死灰复燃”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环保、工商、质监、安监、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从项目立项、土地审批、环境保护、企业注册、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用电异常大户等环节加强监管,堵住地条钢制售源头。要继续落实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加大监督,做到凡举必查、凡查必果。省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举报电话:0551-62871007(工作日)、62871122(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