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7月1日全面推行资源税改革以来,公司高度重视资源税减免工作,第一时间做出部署和安排,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学政策,积极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并两次邀请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到企业现场办公。
通过大量周密而细致的工作,在2017年上半年成功完成了伴生矿黄金和铜产品的资源税免征工作。
2017年6月份以来,公司新班子高度重视充填法开采“三下”矿体的资源税减免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财务、地质、生产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重点专项工作小组,委托马鞍山矿山研究院编制“三下”采矿评价报告,通过艰苦努力,终于于近日完成了在所在地地税局对充填法开采“三下”矿体的资源税减免的备案工作。
资源税减免备案工作,在公司现有生产规模的情况下,年可免征和减征资源税达180万元以上。资源税优惠政策的落实,降低了企业税负,减轻了企业负担,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任莹)